山泉水生活用水活性炭(净化,吸附,过滤,除异味)-自来水(饮用水)-活性炭⎝生产厂家批发价格一吨多少钱⎠-「河南博友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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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水生活用水活性炭(净化,吸附,过滤,除异味)-自来水(饮用水)-活性炭⎝生产厂家批发价格一吨多少钱⎠-「河南博友环保」

山泉水生活用水活性炭(净化,吸附,过滤,除异味)

来源:山泉水生活用水活性炭(净化,吸附,过滤,除异味) 发布于:2021-06-23 07:26:58   浏览: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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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饮用水用哪种活性炭做深度处理?夏季高温,水体有藻类、易污染等因素造成水里有异味,可以用活性炭来吸附处理。一是用粉状活性炭,加在进水口,与水接触时间长,效果好。活性炭采用煤质粉状活性炭或木质粉状活性炭均可,煤质价格低廉,煤质价格较高。
二是用颗粒状活性炭吸附,建设活性炭滤池,过滤后的水经活性炭滤池再吸附。活性炭采用
 
本文主题:在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范【3】

6 埋地设施与管道并行或交叉

 

6.1 *般规定

6.1.1 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与管道并行时,不受地形、地物或规划限制地段,.小净距不宜小于6m;受地形、地物或规划限制地段,采取安全措施后净距可小于6m。新建其他埋地管道石方地段采用爆破开挖管沟时,并行净距宜大于20m且应控制爆破参数。

6.1.2 新建电力电缆与管道并行时,并行净距不宜小于5m。采取*缘隔离等安全措施后,电力电缆与管道并行净距不应小于1m。

6.1.3 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时,根据埋深情况和交叉空间要求,宜从管道下方通过。

6.1.4 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时,宜从管道上方通过。

6.1.5 新建的排水管涵、地下管廊、电缆管涵、交通涵洞(隧道)、热力管沟等地下空间与埋地管道交叉、或邻近距离在10m之内时,建设单位应保持地下空间良好的密封性,宜在邻近管道的两侧位置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定期巡查。

6.2 技术方案

6.2.1 新建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新建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时,交叉角度不宜小于60°,受条件限制时.小交叉角度不应小于30°。管道交叉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3m,新建其他埋地管道以非开挖形式与管道交叉时,垂直间距不应小于1m,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天然气管道管段,应确保管道防腐层无缺陷。

b) 以开挖形式新建埋地管道与管道交叉开挖保护做法参见附录A。

c) 交叉点上方的地面上应设置交叉标志桩。

6.2.2 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时,垂直净距应不小于0.5m,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天然气管道管段,应确保管道防腐层无缺陷。

b) 新建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与管道交叉保护方法参见附录A。

c) 交叉点上方的地面上应设置交叉标志桩。

6.3 施工技术要求

6.3.1 应按本标准4.10的相关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3.2 应采用人工开挖,管道开挖后的管道悬空段长度不宜大于6m,因施工原因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采取砌筑基墩支撑等措施。

6.3.3 交叉段施工后应及时回填,确保管道底部的回填土密实。

6.3.4 以非开挖形式穿越管道宜在管道.进方向*侧5m处设置平行钢(或钢筋混凝土)质挡板,长度应根据穿越交叉位置和施工情况确定,底部标高应低于管底标高。

6.3.5 其余施工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5.3.1*5.3.5的有关要求。

 

7 交流干扰

 

7.1 *般规定

7.1.1 新建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交流电气化铁路与管道的间隔距离大于lOOOm时,可不进行干扰调查测试。

7.1.2 当存在下列情况时,宜进行交流干扰调查:

a) 当110kV 及以上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与管道长距离并行,.限接近段长度大于图1规定时。

b) 当110kV 及以上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与管道的交叉角度小于55°时。

c) 当交流电气化铁路或牵引变电站与管道的间隔距离不大于1000m时。

7.1.3 受交流干扰影响区域内的管道应进行交流干扰电压和土壤电阻率的测量,并绘制交流干扰电压与里程分布图。测试方法应符合GB/T 50698的规定。

7.1.4 对交流电气化铁路或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对管道有干扰时,宜进行24h连续测试和记录。

7.1.5 在交流干扰区域的管道上宜安装.化探头或腐蚀检查片,以测量交流电流密度,并对交流腐蚀及防护效果进行评价。对受干扰状况复杂及腐蚀速率控制程度不易判断的场合宜设置ER腐蚀探针。

7.2 交流干扰程度判定

7.2.1 当管道上的交流干扰电压不高于4V 时,可不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高于4V 时,应采用交流电流密度进行评估,交流电流密度可按式(1)计算:

7.2.2 管道受交流干扰的程度可按表1交流干扰程度的判断指标的规定判定。

7.2.3 当交流干扰程度判定为"强"时,应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判定为"中"时,宜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判定为"弱"时,可不采取交流干扰防护措施。

7.3 交流干扰防护措施

7.3.1 技术规定:

a) 防护采取的措施应根据调查与测试的结果,对下列各项进行预测和评估:

1) 干扰源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对管道的交流腐蚀。

2) 故障情况或雷电状态下对管道防腐层和金属本体、阴.保护设备和干扰防护设施的损.。

3) 操作和维护人员及公众的接触安全等影响。

b) 当确认管道受交流干扰影响和危害时,应采取与干扰程度相适应的防护措施。

c) 应根据调查与测试的结果,选择采取集中接地、故障屏蔽、固态去耦合器接地等综合防护措施。

d) 对存在交流干扰的管道,阴.保护电位应符合GB/T 21448中阴.保护电位准则的要求。

e) 高压交流输电线路与管道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开阔地区,高压交流输电线路杆塔基脚间与管道控制的.小距离不宜小于杆塔高度。

2) 在路径受限地区,交流输电系统的各种接地装置之间与管道的.小水平距离不宜小于表2的规定。

7.3.2 持续干扰防护措施

a) 持续干扰防护宜采用1台固态去耦合器与受影响的管道相连接,接地体宜采用15.88mm×22.22mm的带状锌阳.。在土壤电阻率小于25Ω • m或低土壤电阻率与不超过50Ω • m土壤电阻率交替的地段,锌带接地电阻宜不大于1Ω ;高土壤电阻率的地方,锌带接地电阻宜为2~3Ω。

b) 防护位置应根据实测结果或计算评估的结果设置,高压交流输电线路通常设置位置如下:

1) 交流电密度较大的点;

2) 管道受交流干扰电压较高,且持续时间较长的点;

3) 高压输电线导线换位处;

4) 与高压输电线路的交叉角度小于55°的点;

5) 管道接近或离开干扰源处;

6) 交流电气化铁路宜平均每km设置1处防护点(包括交叉处)。

7) 持续干扰防护点安装方法及要求参见附录B.2。

7.3.2 强电冲击瞬间干扰的防护措施

a) 当线路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杆塔或通讯铁塔等设施靠近,不满足表2的距离时,应设置故障屏蔽防护。

b) 故障屏蔽防护宜采用2台固态去耦合器与受影响的管道相连接,接地体宜采用15.88mm×22.22mm的带状锌阳.。管道单侧与杆塔接地.靠近时锌带按单侧设置,双侧均靠近时锌带按双侧设置。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100Ω • m地段,长度宜为150m,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Ω • m地段,根据接地电阻计算长度且应大于150m;且锌带与杆塔接地体的净距必须大于2m,如果不能满足该净距,应与电力部门协商移动接地体。

c) 屏蔽防护安装方法及要求参见附录B.3和B.4。

7.3.4 集中接地防护措施

a) 位于干扰区域的管道,应在进出工艺站场、监控阀室的管道上或监视阀室安装有*缘接头的放空管等位置处,设置集中接地。

d) 集中接地应采用1台固态去耦合器与受影响的管道相连接,接地体宜利用就近的共用接地网接地。

e) 集中接地防护点安装方法及要求参见附录B.5。

7.4 交流干扰效果评价及防护系统的调整

7.4.1 防护效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25Ω•m的区段,管道交流干扰电压低于4V;在土壤电阻率大于25Ω•m的区段,交流电流密度小于60A/m2;

b) 在安装阴.保护电源设备、电位远传设备位置处,管道上的瞬间干扰电压应低于1000V;

c) 高土壤电阻率位置持续干扰电压低于15V,以满足安全接触电压的要求。

7.4.2 防护系统的调整

根据防护效果的评定,对未达到防护效果的线路管段,应改变防护接地点位置或增设防护接地点。



本文作者:董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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